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金庸官司又起波澜

“文艺”告“云南”
2000-01-25 来源:生活时报  我有话说

金庸状告文化艺术出版社、云南人民出版社和中国科技图书公司侵害著作权纠纷一案1月12日在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,与此同时,文化艺术出版社作为原告又将云南人民出版社告上法庭,加之此前文化艺术出版社已将金庸推上法庭。于是,2000年伊始,以金大侠为中心,一场错综复杂的著作权纠纷案在上海、北京两地同时展开。

事情缘于一部内地出版的《天龙八部》评点本。该评点本冠以文化艺术出版社和云南人民出版社联合出版,而文化艺术出版社副总编辑丁亚平称,他们压根没参与此书的编辑出版工作。丁亚平说,1996年12月,他们取得评点本《金庸武侠小说全集》的授权后,云南人民出版社通过评点人之一陈墨先生的介绍,与文化艺术出版社达成了出版《天龙八部》评点本的合作意向,但协议第9条明确规定须征得金庸本人同意后方可投入制作。据丁亚平介绍,该评点本出版半年之后,他们才在市场上购得此书,事后才知道,云南人民出版社没有征得金庸的同意,所以实际上此书的出版与他们无关,这也正是他们状告云南人民出版社的原因。

此前,文化艺术出版社状告金庸一案已被众媒体炒得沸沸扬扬。文化艺术出版社常务副社长卜健说,起诉作者在他们还是第一次,若非迫不得已,他们决不这样做;尽管如此,他们仍希望与金庸达成和解。卜健说,只要金庸在中央电视台《晚间新闻报道》同样的时间段向文化艺术出版社正式道歉,和解便没有障碍。

据悉,文化艺术出版社状告云南人民出版社一案将于1月27日在上海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。

孰是孰非暂且不论,文化艺术出版社对于自己的一片苦心不仅得不到回报,反而引发一连串的诉讼,略感无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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